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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 年产180万KVAh密封蓄电池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更新日期:18-09-2025
                   
摘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80万KVAh密封蓄电池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80万KVAh密封蓄电池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9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利用改造现有车间及生产线,部分设备优化为自动化设备,改进7#铸板车间9台铸板机改成连铸连轧设备(全自动线),淘汰原12车间31架外化成充电设备,投建31架内化成智能充电设施,同时原12车间分片设备迁建至11车间(只改布局,不动设备),3#、4#、17#装配车间装配线进行一个重新排布并全部改成自动化生产线(总生产线数不增加),其余保持不变,年产180万KVAh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总产能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收入6.5亿元,利润4000万元,税收42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区距离/km

X

Y

环境空气

296303.58

3336933.20

园区生活区

居民

(GB3095-2012)

二级

E

1.92

296433.74

3337094.36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居民

E

2.06

296457.21

3337021.91

鸿悦府

居民

E

2.08

296642.02

3336451.76

盖北镇联合村

居民

ESE

2.28

296148.60

3335824.95

盖北镇中学

师生

ESE

2.03

295971.25

3335796.35

盖北镇中心小学

师生

ESE

1.90

296305.31

3335409.46

盖北镇新河村

居民

ESE

2.39

295639.68

3334950.75

盖北镇兴海村

居民

SE

2.26

294224.06

3334933.76

盖北镇世海村

居民

S

1.80

296266.37

3334535.58

盖北镇夏盖山村

居民

SE

2.96

293442.93

3339492.27

舜东花园

居民

NNW

2.40

地表水

中心河

小河

(GB3838-2002)

III类

S

0.45

直塘河

小河

W

2

北塘河

小河

N

0.72

东进河

小河

E

1.42

规划河

小河

E

紧邻厂界

地下水

/

(GB/T14848-2017)Ⅲ类

/

/

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GB3096-2008)

3类

/

/

土壤

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全部,占地范围外50m范围内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

注:*坐标点位为距离项目所在地最近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磨粉、熔铅铸板、合膏、分片刷耳、化成、焊铸、灌酸、槽盖密封、充电、印刷等工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铅烟铅尘、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废气。铅烟铅尘废气依托现有HKE净化+CQT型化学湿式除烟尘、滤筒、滤筒+布袋、布袋+水喷淋等设施处理后排放;硫酸雾废气依托现有碱喷淋、物化吸附+碱喷淋等设施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依托现有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预测表明,废气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导则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要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各敏感点各指标均能达标。厂界外未出现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淋酸废水、化成废水、电池清洗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含铅生活废水、废酸回收废水、生产区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含铅废水依托现有铅酸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含铅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实现废水70%回用于生产,30%的废水达到纳管标准后排放;不含铅的废气喷淋废水新增非涉重废水收集池,调pH至中性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纳管排放;不含铅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上述废水均在厂内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废水量在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能力之内,对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无影响。由于污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和雨污分流情况下对园区内河基本无影响。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含铅废物(铅泥、铅渣)、含铅废物(污泥)、废电池和废沾铅物,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包括一般原材料包装、生活垃圾、废滤芯、废渗透膜和边角料,一般原材料包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或送其他单位合规处理,废滤芯、废渗透膜和边角料由原料厂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各类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93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

(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铅烟铅尘、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废气。铅烟铅尘废气依托现有HKE净化+CQT型化学湿式除烟尘、滤筒、滤筒+布袋、布袋+水喷淋等设施处理后排放;硫酸雾废气依托现有碱喷淋、物化吸附+碱喷淋等设施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依托现有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淋酸废水、化成废水、电池清洗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含铅生活废水、废酸回收废水、生产区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含铅废水依托现有铅酸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含铅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实现废水70%回用于生产,30%的废水达到纳管标准后排放;不含铅的废气喷淋废水新增非涉重废水收集池,调pH至中性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纳管排放;不含铅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上述废水均在厂内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含铅废物(铅泥、铅渣)、含铅废物(污泥)、废电池和废沾铅物等危险废物,一般原材料包装、废滤芯、废渗透膜和边角料等一般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利用现有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利用现有一般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均外运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或送其他单位合规处理或由原料厂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93dB之间,噪声经厂房和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和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腐防渗,并强化应急响应等手段,从源头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通过采用加强物料贮存管理,设备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及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9号,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条件优越,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上虞区国土空间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量、CODCr、氨氮、总铅、铅及其化合物和VOCs总量均可通过企业内部“以新带老”削减解决,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本次网上公示网址为:https://www.zjguyue.com/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2025年09月19日~2025年10月09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管理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12369

(2)建设单位

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曹先生/15267556668

联系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9号    邮编:312300

(3)环评单位

杭州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13588004536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2号楼1306室     邮编:31000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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